(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0日電)因貪污案起訴交保後仍被停職的南投縣長李朝卿,今天率眾北上申請復職,陳情控訴內政部違反平等原則,不尊重南投縣民。
陪同李朝卿北上聲援的支持者約有500多人,帶著5萬名鄉親的連署書,以13輛遊覽車的陣仗,象徵全縣13鄉鎮市都有鄉親熱情相挺。
參與這項聲援行動的地方人士,包括去年退休的前縣府秘書長陳正昇及縣議長何勝豐等多名縣議員,也有10名鄉鎮市長連署支持。
李朝卿行前受訪時除了委屈表達「只有我一個這樣繼續被停職」,承受不准復職的不平等待遇;被問及申請復職是否與輔選國民黨下屆縣長參選人林明溱有關時,他未正面回應,只表示「都是好朋友,自然就好」。
陳正昇等支持者表示,陳情連署書主要是訴請內政部儘速依法、依例讓李朝卿復職,還南投縣民一個公道。
他指出,過去前南投縣長彭百顯、現任雲林縣長蘇治芬、嘉義縣長張花冠等案例,內政部均依法及慣例准予復職,為什麼唯獨李朝卿不行?顯然違反平等原則。
內政部違法續予民選的李朝卿無限期停職處分,是明顯不尊重南投縣民,將南投縣民當二等公民。
他並說,李朝卿的案件仍在地方法院審理中,內政部竟以「情節重大」將他移送監察院審理並草率彈劾,此舉史無前例,且違反司法獨立,未審先判,完全悖離司法尊嚴。
在司法判決前,內政部應以「無罪推定」原則,依法且依前例,儘速准予李朝卿復職,給予公平的對待,也給予全南投縣民應有的尊重。
李朝卿因涉嫌收取工程回扣,遭檢方以貪污罪起訴。他在去年3月底交保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,但被內政部依「公務員懲戒法」移交監察院調查,並繼續予以停職,監察院則在去年9月通過彈劾李朝卿,並移送公懲會。10303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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